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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定55种!第十一批药品集采清单亮相

发布时间:2025/07/31 点击次数:32
  7月15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了第十一批药品集采品种遴选情况,初步确定将对55种药品进行采购,涉及治疗领域主要包括抗感染、抗肿瘤、抗过敏哮喘、糖尿病用药、心血管用药、神经系统药物等。
 
  为满足患者和医疗机构多元化用药需求,本次集采在报量和带量方面都进行了优化。
 
  为照顾患者用药习惯,第十一批集采在“按药品通用名报量”外,增加了“按具体品牌报量”的选项,如医疗机构报量的品牌中选,可以直接成为该医疗机构的供应企业,目的是让医疗机构需求与中选结果更好匹配,让临床使用过渡更加平顺。
 
  同时,集采原则上要求报量总数不低于实际使用量的80%,但对于医疗机构反映临床需求量减少,或因季节性、流行性疾病等需求量不稳定的,可由医疗机构作出说明后下调报量。医疗机构报量的60%至80%为约定采购量,剩余部分仍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品牌。对于抗菌药物、重点监控药品等特殊品种还会适当降低带量比例,为临床用药留出更大选择空间。
 
  此外,本批次集采还提出了更严格的质量要求:企业必须具有2年以上同类型制剂生产经验,且“投标药品的生产线”2年内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针对行业内关于过度“内卷”的担忧,此次集采对企业的过低报价也做出了限制:一方面,优化价差控制规则,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作为参照;另一方面,对于每个品种报价最低的中选企业,将要求其对报价的合理性作出解释,发布“低价声明”,承诺不低于成本报价。
 
  国家医保局有关司负责人介绍,7年来,国家层面已经开展10批药品集采,覆盖435种药品,第十一批集采将继续聚焦上市多年、临床使用成熟的“老药”,更加关注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用药需求。
 
  通过此次集中采购,能够进一步降低一些关键药物的价格,以减轻广大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广大患者的可及性,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提升整体的国民健康水平。
 
  素材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