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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布新规 明确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机制

发布时间:2025/07/21 点击次数:24
  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正式发布了《四川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将从2025年7月18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此举不仅将进一步提升四川省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还将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有力支撑。
 
  《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各相关机构的职责划分,明确了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机制及其对外服务流程。同时,为了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还设立了绩效考核体系,并对考核结果的应用做出了具体安排。
 
  《管理办法》强调了区域协同的重要性,鼓励四川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与川渝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省内各级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共同为川渝双城经济圈提供高质量的开放共享服务。
 
  《管理办法》特别指出,所有由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投入建设和购置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以及单台价值超过50万元的科学仪器设备,均须纳入四川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平台化管理,推动这些高价值科研资源的开放共享,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的服务。对于价值低于50万元的科研设施与仪器,或是非财政资金、非国有资本投入的设备,也鼓励其自愿加入共享平台,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此次《管理办法》的实施,不仅涵盖了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设施与仪器,还将国有资本、非财政资金、非国有资本投入的设备都纳入了共享范围,实现了管理单位的全覆盖,包括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各类机构。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拥有或管理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法人单位被明确为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单位科研资源的开放共享制度,同时负责平台的日常运维工作,确保科研设施与仪器能够顺利向公众开放。